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二支路8号俊豪名居大厦16-6
邮编:400020
电话:023-89181055 023-89181077
传真:86-23-67959465
网址:www.sbdlawyer.com
Emial:sbdlawyer@126.com
文件名称: | 石家庄市市区国有土地储备办法.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
行业分类: | K:房地产业 |
生效日期: | 2008-11-27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3419 |
文件页数: | 10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58KB |
文件简介: | 第一条为完善土地储备制度,加强土地调控,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规范土地市场运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下同)范围内的国有土地储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国有土地储备是指市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通过依法收回、收购、优先购买、征收等方式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 第四条土地储备工作遵循规范运作、保值增值、实施土地调控、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原则。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负责市区国有土地储备的统一协调决策,下达储备计划,建立国有土地储备专项资金制度。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国有土地储备计划编制、方案审核、项目实施监督等工作。 市土地储备机构隶属于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区国有土地储备的具体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市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互相配合,保证土地储备工作顺利开展。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