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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关于印发《安顺市市管专家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业分类: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生效日期:2008-11-26 00:00:00
文件星级:
文件字数:1396
文件页数:4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42KB
文件简介:第一条 为加强对我市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和管理,充分发挥市管专家在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安顺市市管专家选拔管理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核对象主要指我市在管理期限内的省管专家、核心专家、市管专家。 第三条 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素质、科研学术能力、实际工作能力、社会经济贡献等,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学习实践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的情况; (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情况; (三)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根据本人专业方向及专业水平以及本地、本单位生产和科研需要,加强调查研究,促进本学科、本专业或本行业发展的情况; (四)服从大局,发挥团队协作精神,培养和凝聚青年骨干人才,帮助、带动共同提高的情况; (五)参与我市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决策咨询的情况; (六)开拓创新,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情况;争取国家、省(部)、市重点项目、课题研究、开发及实施工作,开展原创性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研究和关键领域、重大技术攻关,在自主创新中发挥领军作用的情况。 第四条 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期满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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