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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办法.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业分类: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生效日期:2008-11-25 00:00:00
文件星级:
文件字数:4593
文件页数:10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58KB
文件简介: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的决定已由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8年7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8年7月31日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 (2005年5月27日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8年7月31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海域使用管理,维护国家海域所有权和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海域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内的海域持续使用特定海域3个月以上的排他性用海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排他性用海(以下简称用海)活动包括下列项目:   (一)填海、围海、海岸工程、人工构造物及安全区用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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