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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办法.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
行业分类: | 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
生效日期: | 2008-11-25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4593 |
文件页数: | 10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58KB |
文件简介: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的决定已由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于2008年7月3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8年7月31日 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 (2005年5月27日海南省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8年7月31日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关于修改《海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办法》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加强海域使用管理,维护国家海域所有权和海域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海域的合理开发和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关决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内的海域持续使用特定海域3个月以上的排他性用海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排他性用海(以下简称用海)活动包括下列项目: (一)填海、围海、海岸工程、人工构造物及安全区用海;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