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二支路8号俊豪名居大厦16-6
邮编:400020
电话:023-89181055 023-89181077
传真:86-23-67959465
网址:www.sbdlawyer.com
Emial:sbdlawyer@126.com
文件名称: | 关于《德宏州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
行业分类: | Q: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
生效日期: | 2008-11-19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670 |
文件页数: | 2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37KB |
文件简介: | 云南省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告 第7号 现公布《关于〈德宏州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自2008年10月1日起施行。 二○○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关于《德宏州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 为加强我州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工作,结合德宏州人民政府公告第27号《德宏州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暂行)办法》,作以下补充规定。 一、新设立的单位自设立之日是起30日内,携带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 二、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发生变更的,单位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携带变更申请、批准变更文件或者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登记材料复印件(验原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托银行办理变更登记。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