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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广东省交通厅实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办法.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业分类: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生效日期:2008-11-19 00:00:00
文件星级:
文件字数:1814
文件页数:4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42KB
文件简介:   第一条 为了维护和规范道路运输从业市场秩序,加强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提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促进本省道路运输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我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应当参加从业资格考试取得从业资格证。   从业资格考试实行培训与考试相分离的原则,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和便民。   第三条 省交通厅负责组织道路运输经理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以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负责人、结业考核人员的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工作。   本办法所称道路运输经理人包括道路客货运输企业、客货运输站场、机动车维修企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的正副总经理、正副经理、正副站长、正副校长等管理人员。   第四条 地级以上市交通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组织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以及其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考试发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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