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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
行业分类: | 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
生效日期: | 2008-11-17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2371 |
文件页数: | 5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43KB |
文件简介: | 为促进我市软件产业发展,根据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深府〔2001〕11号)的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市软件产业发展,根据国务院《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深府〔2001〕11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市重点软件企业的认定及相关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符合本办法有关规定,经认定的重点软件企业,可享受深圳市政府《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深府〔2001〕11号)规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第四条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是深圳市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的相关工作。 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应会同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局、贸易工业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园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我市重点软件企业认定工作。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