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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关于印发《广州市软件和动漫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
行业分类: | 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
生效日期: | 2008-11-17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2791 |
文件页数: | 6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46KB |
文件简介: |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广州市进一步扶持软件和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穗府〔2006〕44号)有关规定,规范广州市软件和动漫产业发展资金管理,特制定《广州市软件和动漫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州市科学技术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财政局 二○○七年八月六日 广州市软件和动漫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州市软件和动漫产业发展资金(以下简称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关于加快软件和动漫产业发展的意见》(穗府〔2006〕45号)和《广州市进一步扶持软件和动漫产业发展的若干规定》(穗府〔2006〕44号,以下简称《规定》)等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产业发展资金,是指按照《规定》第四条和第十条的要求,自2007年至2011年五年内,每年安排所设立的广州市软件和动漫产业发展资金。 第三条 广州市软件(动漫)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软件办”,挂靠在市科技局)负责产业发展资金的统筹管理。产业发展资金实行单独设账、核算和管理,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新闻出版和广电局根据职责分工负责项目的审核和监管。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