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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关于印发《统计调查数据处理软件基本功能规范(试行)》的通知.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
行业分类: | 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
生效日期: | 2008-11-14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4406 |
文件页数: | 8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52KB |
文件简介: |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 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统计调查数据处理软件基本功能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统办字[2005]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统计局: 为进一步做好统计软件规范化工作,根据统计工作和信息化发展建设的需要,经多次讨论,反复征求意见,国家统计局制定了《统计调查数据处理软件基本功能规范(试行)》。 《统计调查数据处理软件基本功能规范(试行)》是统计调查数据处理软件基本功能的框架性标准,目的在于约束、规范统计系统内统计调查数据处理软件的开发、推广工作,使相关软件遵循统一的标准,避免重复开发,节约统计系统内的建设资金,从根本上减轻基层负担。 现将该规范印发给你们,请在实际工作中参照实行。 附件:统计调查数据处理软件基本功能规范(试行) 另附国统办字[2004]71号《关于规范使用统计应用数据处理软件的通知》供参阅。 附件: 统计调查数据处理软件基本功能规范 (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统计调查数据处理软件是指专门用于统计调查数据处理工作的计算机应用软件,包括采用各种计算机语言编制的用于统计调查数据处理工作的计算机程序。统计调查数据处理软件的基本功能是统计调查数据处理软件必须具备的功能和完成这些功能的基本步骤。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