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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湖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
行业分类: | H:批发和零售业 |
生效日期: | 2008-11-04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1748 |
文件页数: | 4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42KB |
文件简介: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现代物流业的引导作用,促进全省现代物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湘政办发〔2007〕41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现代物流业是指融合运输业、仓储业、货代业和信息业等新兴的复合型生产性服务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湖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物流专项资金”),是指省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现代物流业发展的资金。 第二章 安排原则、支持范围及方式 第四条 物流专项资金的安排要符合全省现代物流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突出主要方向、注重效益、体现创新的原则,重点支持具有公益(用)性和示范性的项目。 第五条 物流专项资金支持的范围主要包括: 1、省重点物流企业和重点物流项目,特别是综合性重点物流园区的物流建设项目; 2、公益(用)性物流基础设施及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建设项目; 3、第三方物流企业及工业企业物流剥离外包示范性项目; 4、促进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其他项目。 第六条 物流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主要采取无偿资助和贷款贴息两种。原则上一个项目只安排一次,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企业不重复安排。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