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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宁夏回族自知区湿地保护条例.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业分类: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生效日期:2008-11-04 00:00:00
文件星级:
文件字数:4449
文件页数:9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55KB
文件简介: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湿地保护,维护湿地生态功能,促进湿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湿地规划、保护、利用和管理活动的,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湿地,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天然或者人工的,常年或者季节性的适宜喜湿野生动植物生长、具有生态调控功能的潮湿地域,包括滩涂、盐泽地、河流、湖泊、水库等以及生态功能明显的水域。本条例所称湿地保护区,包括湿地自然保护区、湿地保护小区、湿地公园、湿地多用途管理区以及其他需要保护的湿地区域。   第四条 湿地保护应当遵循优先保护、科学恢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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