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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业分类: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生效日期:2001-07-01 00:00:00
文件星级:
文件字数:2185
文件页数:3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33KB
文件简介: 【发布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发布文号】法释[2001]20号 【发布日期】2001-06-07 【生效日期】2001-07-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公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已于2001年6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79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2001年6月7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 (2001年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179次会议通过 法释〔2001〕20号)   为切实保护专利权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以下简称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有关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规定如下:  第一条 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责令被申请人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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