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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施行修改后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过渡办法.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
行业分类: | 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
生效日期: | 2001-07-01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2337 |
文件页数: | 3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36KB |
文件简介: | 【发布单位】中国专利局 【发布文号】专利局公告2001年第78号 【发布日期】2001-06-25 【生效日期】2001-07-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2001年第78号) --施行修改后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过渡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6号),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2000年8月25日通过的修改专利法的决定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修改后的专利法实施细则也自2001年7月1日起施行。 2001年7月1日之后(含当日,下同)提出的专利申请和根据该申请授予的专利权,适用修改后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2001年7月1日之前提出的专利申请和根据该申请授予的专利权,除另有规定的以外,自2001年7月1日起也适用修改后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 对修改前、后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过渡问题作如下规定: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对2001年7月1日之前已经受理、但尚未作出审查决定的撤销请求,依照修改前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继续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专利复审委员会2001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