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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协助执行对专利申请权进行财产保全裁定的规定.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
行业分类: | 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
生效日期: | 2001-11-26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407 |
文件页数: | 1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17KB |
文件简介: | 【发布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 【发布文号】知识产权局公告第79号 【发布日期】2001-11-26 【生效日期】2001-11-26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协助执行对专利申请权进行财产保全裁定的规定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第79号) 经商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需要对专利申请权进行保全的,应当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附人民法院作出的财产保全民事裁定,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协助执行通知书和财产保全民事裁定,按如下规定办理: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