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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关于申请费的补充规定(1986-2-5).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业分类:M: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
生效日期:1986-02-05 00:00:00
文件星级:
文件字数:671
文件页数:2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21KB
文件简介:【发布单位】中国专利局 【发布文号】专利局公告第11号 【发布日期】1986-02-05 【生效日期】1986-02-05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十一号)             关于申请费的补充规定 一、权利要求附加费 (1)一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数量超过十项的,申请人应当在提交专利申请时,或者在提交专利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缴纳权利要求附加费。 (2)在提交专利申请时,权利要求数量未超过十项,而在专利局授予该专利申请权利权时,其权利要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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