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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
行业分类: | E:建筑业 |
生效日期: | 1970-01-01 08: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1290 |
文件页数: | 3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23KB |
文件简介: | 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 第78号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的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统称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的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依照本办法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备案机关)备案。 第五条 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㈠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