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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业分类:C:制造业
生效日期:2008-05-01 00:00:00
文件星级:
文件字数:2857
文件页数:4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42KB
文件简介: 【发布单位】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08-04-07 【生效日期】2008-05-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商务部 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管理办法 (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2008年第5号)   第一条 为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人的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物、植物的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将重点旧机电产品进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行为。 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海关保税监管场所的重点旧机电产品,以及(境内)区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后再出区的重点旧机电产品,不适用本办法。   境外进入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海关保税监管场所的重点旧机电产品,再从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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