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CLOUMN
联系我们/CONTACT US

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二支路8号俊豪名居大厦16-6

邮编:400020

电话:023-89181055 023-89181077

传真:86-23-67959465

网址:www.sbdlawyer.com

Emial:sbdlawyer@126.com

法律法规

首页 / 数据库 / 法律法规
文件名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业分类: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生效日期:2007-06-05 00:00:00
文件星级:
文件字数:1883
文件页数:3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39KB
文件简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 (公安部令第92号)   修订后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规定》已经2007年5月11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公安部部长 周永康 二○○七年六月五日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安队伍正规化建设,规范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着装管理,树立人民警察良好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以下简称公安民警)着装,是指公安机关在编在职的职业制人民警察按照规定,穿着全国公安机关统一的制式服装。   第三条 除规定情形外,公安民警在工作时间应当着装。   第四条 公安民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着装:   (一)执行特殊侦查、警卫等任务或者从事秘密工作不宜着装的;   (二)工作时间非因公外出的;   (三)女性公安民警怀孕后体型发生显著变化的;   (四)其他不宜或者不需要着装的情形。   第五条公安民警辞职、调离公安机关,或者被辞退、开除公职、因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停止执行职务、禁闭的,不得着装。   第六条公安民警在工作时间,通常着执勤服;参加训练时,通常着作训服;参加授衔仪式、宣誓、阅警、重大会议、外事等活动时,除主管(主办)单位另有规定外,着常服。 ......
文件备注: 
请在右上角注册后下载资料
会员登录
用户名:
密 码:
会员注册
*用户名:
昵 称:
邮 箱:
手 机:
*密 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