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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
行业分类: | J:金融业 |
生效日期: | 2007-06-11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2384 |
文件页数: | 3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41KB |
文件简介: | 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 (中国人民银行令〔2007〕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经2007年6月8日第13次行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行长:周小川 二○○七年六月十一日 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的可疑交易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监测恐怖融资行为,防止利用金融机构进行恐怖融资,规范金融机构报告涉嫌恐怖融资可疑交易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恐怖融资是指下列行为: (一)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募集、占有、使用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二)以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协助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 (三)为恐怖主义和实施恐怖活动犯罪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四)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占有、使用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下列金融机构: (一)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 ......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