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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期货公司管理办法.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业分类:J:金融业
生效日期:2007-04-05 00:00:00
文件星级:
文件字数:14454
文件页数:19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68KB
文件简介:期货公司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期货公司的经营活动,加强对期货公司的监督管理,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期货市场积极稳妥发展,根据《公司法》和《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期货公司,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期货公司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审慎经营,履行对客户的诚信义务。   第四条 期货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其他关联人不得滥用权利,不得占用期货公司的资产或者挪用客户保证金和其他资产,不得损害期货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 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法对期货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实行监督管理。   中国期货业协会、期货交易所依法对期货公司实行自律管理。   期货保证金安全存管监控机构依法对保证金安全实施监控。   第二章 设立、变更与业务终止   第六条 申请设立期货公司,除应当符合《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期货从业人员资格的人员不少于15人;   (二)具备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少于3人。   第七条 申请设立期货公司,股东应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实收资本和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持续经营2个以上完整的会计年度,在最近2个会计年度内至少1个会计年度盈利;或者实收资本和净资产均不低于人民币2亿元;   (二)净资产不低于实收资本的50%,或有负债低于净资产的50%,不存在对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确定影响的其他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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