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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卫生信访工作办法.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业分类:Q: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生效日期:2007-02-16 00:00:00
文件星级:
文件字数:4439
文件页数:6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47KB
文件简介:卫生信访工作办法 (卫生部令第54号)   《卫生信访工作办法》已于2006年11月30日经卫生部部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高强 二○○七年二月十六日 卫生信访工作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卫生信访工作和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根据《信访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卫生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卫生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用信函、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向卫生行政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 处理卫生信访事项应当坚持下列原则:   (一)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   (二)依法、及时、公正、就地解决;   (三)处理实际问题与疏导教育、法制宣传相结合。   第四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畅通信访渠道,倾听群众意见、建议和要求,为群众提出信访事项提供便利条件,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第五条 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的信访工作,应当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要建立健全卫生信访工作制度,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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