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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船舶无线电人员考试发证办法.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
行业分类: | 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 |
生效日期: | 1993-07-01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2286 |
文件页数: | 4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41KB |
文件简介: | 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船舶无线电人员考试发证办法 (试行) (1993年6月15日交安监发(1993)643号文) 第一条 本办法根据下列法律、规章和国际公约制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考试发证规则》; 三、国际海事组织《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四、国际海事组织《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和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无线电人员培训建议案; 五、国际电信联盟《无线电规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以下简称“GMDSS”)船舶无线电人员的培训、考试和发证。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局是GMDSS船舶无线电人员培训、考试、发证的主管机关。 主管机关授权的港务监督负责管理GMDSS船舶无线电人员的专业技术培训和实施考试、发证工作。 第四条 定义 本办法中下述名词定义为: (一)“全球海上遇险和安全系统(GMDSS)”系指《1974年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1988年修正案)规定的全球水上移动无线电通信系统。 (二)“A1海区”系指至少由一个具有连续DSC报警能力的甚高频(VHF)岸台的无线电话所覆盖的区域。 (三)“A2海区”系指除A1海区以外,至少由一个具有连续DSC报警能力的中频(MF)岸台的无线电话所覆盖的区域。 (四)“A3海区”系指A1和A2海区以外,由具有连续报警能力的国际海事卫星组织(INMARSAT)静止卫星覆盖的区域。 (五)“A4海区”系指A1、A2和A3海区以外的区域。 (六)“船舶、海上平台或设施”均指满足相应GMDSS设备要求的船舶、海上平台或设施。 ......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