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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 | 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doc |
所属大类: | 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
行业分类: |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生效日期: | 2006-12-01 00:00:00 |
文件星级: | ★ |
文件字数: | 7765 |
文件页数: | 16 |
文件图表: | 0 |
资料语言: | 中文 |
文件大小: | 52KB |
文件简介: | 【发布单位】文化部 【发布文号】文化部令第40号 【发布日期】2006-11-03 【生效日期】2006-12-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文件来源】文化部 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 (文化部令第40号) 《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10月25日文化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6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 长 孙家正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三日 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的管理,促进音像事业的发展和繁荣,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根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录有内容的录音带、录像带、唱片、激光唱盘和激光 |
文件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