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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业分类:Q: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
生效日期:1995-03-08 00:00:00
文件星级:
文件字数:2338
文件页数:7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46KB
文件简介:【发布单位】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医药管理总局 【发布文号】工商行政管理局、医药管理局令第 【发布日期】1995-03-08 【生效日期】1995-03-08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国家医药管理局令 (第24号)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已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务会议和国家医药管理局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 王众孚                    国家医药管理局局长 郑筱萸                     一九九五年三月八日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利用各种媒介或者形式发布有关用于人体疾病诊断、治疗、预防、调节人体生理功能或者替代人体器官的仪器、设备、器械、装置、器具、植入物、材料及其它相关物品的广告,包括医疗器械的产品介绍、样本等,均应当按照本办法予以审查。  第三条 医疗器械广告审查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二)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的管理规定;   (三)国家有关广告管理的行政法规及广告监督管理机关制定的广告审查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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