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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名称: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条例(第24章).doc
所属大类:公司治理法律法规数据库
行业分类:S: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
生效日期:1989-08-01 00:00:00
文件星级: ★★
文件字数:36814
文件页数:36
文件图表:0
资料语言:中文
文件大小:129KB
文件简介: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条例(第24章)                  目录 条次                  第Ⅰ部                  导言 1.简称 2.释义                  第Ⅱ部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3.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4.监察委员会的职能 5.监察委员会的组织 6.监察委员会可成立委员会 7.监察委员会的职员 8.监察委员会的一般权力 9.监察委员会职能的转授及再转授 10.咨询委员会 11.给监察委员会的指示 12.监察委员会年报 13.监察委员会提供资料 14.财政年度及收支预算 15.帐目 16.核数师及审计 17.资金的投资                  第Ⅲ部             证券及期货事务上诉委员会 18.上诉委员会的组织 19.上诉(注册、没收及通知书) 20.由审裁小组聆讯上诉 21.上诉程序 22.提交案件述要                  第Ⅳ部                额外的注册要求 23.根据《证券条例》第51条或《商品交易条例》第30条提出申请:补充条    文 24.《证券条例》或《商品交易条例》所指申请人向监察委员会提供资料 25.注册证明书继续有效 26.第23(2)及(3)条适用于根据《证券条例》第56条或《商品交易条    例》第36条所进行的查讯 27.注册人须通知监察委员会记录等的存放地点 28.财政资源规则 29.在某些个案中修改财政资源规则                  第Ⅴ部              规管注册人的业务等等 30.监管 31.与交易有关的资料 32.就不履行第30或31条的要求事向高等法院提交证明书 33.调查 34.报表 35.出示电脑处理的资料 36.裁判司令状 37.毁坏文件及其他 38.干预的权力 39.业务的限制 40.处理资产的限制 41.保存资产 42.与根据第39、40、41或43条所发通知书有关的条文 43.根据第39、40或41条撤回、取代或更改通知书 44.就根据本部所发通知书提出上诉 45.清盘令 46.接管令                  第Ⅵ部            有关交易所及结算所的特别条文 47.职能的移交及收回 48.资料:交易所及结算所 49.停市或重开的通知 50.额外权力--有关交易所及结算所的限制通知书 51.额外权力--有关交易所及结算所的暂停职能令                  第Ⅶ部                  经费 52.征费 53.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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