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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由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呼格吉勒图死刑,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介入调查此案 记者 郝建国 摄
呼格吉勒图 资料照片
主动交待“4·9女尸案”的疑犯赵志红 资料照片
核心提示
1996年4月9日晚,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织厂的公厕内,一名年轻女子被奸杀。同年6月10日,刚满18岁的“凶手”蒙古族小伙呼格吉勒图被执行死刑。
然而,就在“凶手”被执行死刑近10年之后,呼市警方抓获一名涉嫌强奸、杀人的嫌疑人赵志红竟主动交待:“1996年春的公厕强奸杀人案是我干的,让我偿命。”
一起强奸杀人案,十年间竟出现两个“凶手”。呼格吉勒图是否系冤死?赵志红又是否在拖延警方时间?据了解,今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已派专人来呼和浩特调走案卷,展开调查。谜团或许很快就会解开。
2007年2月8日,大雪初霁。呼和浩特街道看起来有些刺眼。在赛罕区山丹小区,当记者向一位扫雪的中年妇女问起呼格吉勒图家的住址时,她的脸立刻变得阴沉起来。
“他是一个老实孩子,可惜被冤死了。”中年妇女说。
呼格吉勒图是在1996年6月10日被执行死刑的,那一年他刚满18岁。这名蒙古族小伙子捕前是呼和浩特卷烟厂工人。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的死刑复核裁定认定:1996年4月9日晚上,他酒后窜进一座公厕,强奸杀害了一名上厕所的年轻女子(以下简称“4·9女尸案”)。
1 命案悬疑
“凶手”被枪决近10年后,证人又被警方叫去问话
“4·9女尸案” 是不是搞错了?
2005年11月的一天,闫峰突然接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民警打来的一个电话,称要向他了解呼格吉勒图的事。闫峰是“4·9女尸案”的一个证人。1996年4月9日案发当天他和呼格吉勒图在一个车间上班,当晚两人一起喝了酒,一起在女厕所发现一具裸体女尸,一起去报案,同时被警方带走讯问。所不同的是,闫峰被带走审讯七八次后于次日上午获释回家,但呼格吉勒图被带走后再也没有出来———1996年6月10日,呼格吉勒图以**罪、故意杀人罪被执行死刑。
“呼格吉勒图不是早就被执行死刑了嘛,还能有什么事?”接到自治区公安厅的电话,闫峰感觉到有点蹊跷。
在自治区公安厅一个办公室,民警再一次询问了“4·9女尸案”当时呼格吉勒图和闫峰在一起时的细节。
“我和呼格吉勒图同龄,出事那年都18岁,平时我们俩关系很好,经常在一起。那天(指1996年4月9日),我们上小夜班(下午3:30-次日0:00),下午七八点钟的时候,我们俩出去吃饭,每人还喝了3两白酒,吃完饭大约9点。回到车间后,因害怕领导闻到酒气,我就让呼格吉勒图出去买两块泡泡糖。十几分钟后他返回车间,又过了一两分钟,呼格吉勒图悄悄地对我说‘出事了’,要我跟他一起出去。
“‘我刚才回家取钥匙路过公厕,听见女厕所里面有人喊叫,肯定出事了。’到公厕附近时,呼格吉勒图对我说。他说要进去看看,我说进女厕所不合适。这时我们看到有两个老太太上厕所,但刚进去马上就出来了。
“‘你看,两人刚进去就出来了,里面肯定出事了。’我们俩商量后决定进去看看出了什么事。到了女厕入口,我喊了两声,确认没有人后就进去了。
“厕所很暗,我点着打火机照明,看到厕所蹲坑的隔档上仰面躺着一具女尸,下半身赤裸着,头倒垂下去,看不见脸。我和呼格吉勒图转身就往外跑。出来后,呼格吉勒图非要报案。然后我们一起跑到附近一治安岗亭,呼格吉勒图一进岗亭就拉着警察往外跑。
“呼格吉勒图和警察一起去了现场,我先回到车间。大约当晚10点多的时候,新城分局民警到我们车间把我带走。然后上来七八个人轮番审问我,问的基本上都是同样的问题,一直到次日凌晨两点多,当夜把我安顿在公安局的一间房子里睡觉。”
听完他的讲述,民警突然问闫峰:“最近有人找过你没有?”
“没有。”
“我们这次找你,你有什么想法?”
细心的闫峰突然感到了什么,他看着那位警察反问:“你们是不是把这个案子弄错了?”
那位民警没有正面回答闫峰的问题,而是叮咛他回去后不要对任何人讲这次谈话的情况。
2007年2月10日,闫峰接受了本报记者采访。
“你分析,当时警方为什么抓了呼格吉勒图却没有抓你?”“案发那天,七八个警察轮番问我时,我说的内容大致一样。呼格吉勒图向来胆小,害怕警察,可能说得比较乱吧,被人家怀疑上了。”
2 申请偿命
“真凶”:人是我杀的 让我偿命
强奸杀人疑犯在《偿命申请书》中称“让我没有遗憾地面对自己的生命结局”
就在内蒙警方找闫峰了解情况后不久,当地媒体报道了一个强奸杀人恶魔的恶迹。这个强奸杀人魔叫赵志红,在将近10年时间内作案27起,强奸杀害妇女10起,其中第一起就是“4·9女尸案”。看到这篇报道时,闫峰才彻底明白,呼格吉勒图被冤死了。
如果不是赵志红落网并主动交待自己的罪行,呼格吉勒图的案子也许早已经被人忘记了。
媒体报道:2005年10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安分局抓获一名涉嫌强奸、抢劫、杀人的嫌疑人赵志红。根据公安机关掌握的线索,此人在不到两个月的时间内作案4起,强奸杀害3名妇女,受害者有出租车司机、机关干部、女大学生等。由于案情重大,被公安部列为2005年第二号特大命案。
但是,在当地公安机关还没来得及庆功的时候,一件让他们头疼的事情发生了———审讯期间,赵志红主动交待,1996年春天他曾在呼和浩特市第一毛纺织厂平房家属区(今山丹小区)的公共厕所内强奸、杀害一名妇女。
如果赵志红的供述是真实的,那么“4·9女尸案”就是一起冤案,已经被枪决的呼格吉勒图就成了被冤枉的“替死鬼”。可能还意味着有人要为此案负责,虽然当年的办案人员多数已经升迁。
据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一名办案民警介绍,在整个审讯过程中,赵志红先后4次向警方供述了他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一座公厕内强奸、杀害一名年轻女子的详细经过。虽然距作案时间已近10年,但赵志红对作案现场、被害人身高、特征,强奸、杀人过程,包括尸体摆放位置甚至奸尸时间长短,都有准确的记忆。
2005年12月28日,赵志红在看守所接受内蒙古《北方新报》记者采访时再次承认“4·9女尸案”是自己所为。他说:“是在1996年4月,对性的渴望导致我走上了强奸、杀人的第一步。这一次作案,可以说是我人生的一个转折点,使我从一个好人彻底变成了一个坏人。这以后,我开始对自己放纵。”赵志红会不会是为了延长自己的生命故意向民警撒谎呢?
2005年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