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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子同堂受审”闹剧为何会出现?
发布时间:2007-01-21
侯玉红 作者文集


匡炳文父子在法庭上 [图片来源:中国法院网]

  安徽省财政厅原厅长匡炳文父子受贿案,日前由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判处匡炳文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判处其子匡中平有期徒刑5年的判决。其子曾经是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工作人员。(1月17日《成都商报》)

父子两代同堂受审,如此充满戏剧性的情形,反映出当下反腐所面临的残酷现实和严峻形势。在这一看似荒诞的案件背后,道出了权力腐败的一种必然结局。

如今,在一些权力部门,“国家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个人化”倾向比较明显。一些实权在握的领导干部,往往有意无意把手中公权变成家族私权,从而使权力在家族势力圈中得以繁衍和传承。而这种“权力私有化”的最终结果,就必然导致一些领导干部将其家族成员悉数吸纳为其“腐败合作伙伴”,并形成由各种亲情关系组成的盘根错节的“腐败窝案”。如此看来,出现父子两代同堂受审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虽然,我国法律对于类似父子同室操“权”现象,有相关的回避制度。但在现实中,一些权倾一方的领导干部还是明知故犯,公然与家族成员结成“利益共同体”。这样做自然有他们的原因:其一是在经济利益上能目标一致,且由此带来的“丰厚利润”也不落外人“田地”,大多流入家族腰包。其二是不易产生不必要的纠纷,滥用职权的“保密性”也相对安全多了。正因如此,一些领导干部在荐贤用人时也就不避“亲”了。作为财政厅长同时又作为父亲的匡炳文,竟然把儿子安排在跟财政厅业务有密切联系的信托投资公司工作,父子在腐败领域“紧密合作”直至同堂受审,也就是一种必然了。

要防范类似父子同堂受审离奇腐败案件的重演,就应依法规范和制衡领导干部手中的各项权力,从根本上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切实杜绝“权力私有化”倾向。

安徽省财政厅原厅长匡炳文终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新华网合肥1月16日电(记者 周立民)安徽省财政厅原厅长匡炳文父子受贿案日前由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法院判处匡炳文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0万元,判处其子匡中平有期徒刑5年的判决。

匡炳文现年70岁,曾先后任安徽省财政厅副厅长、厅长,安徽省地税局局长、党组书记,安徽省政协常委等职。其子匡中平案发前是安徽省信托投资公司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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