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雏军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2年 家属当庭表示将上诉
发布时间:2019-12-01
顾雏军。(资料图片)
新华网快讯:广东省佛山市中院30日宣布顾雏军刑事“串案”一审判决结果,判处顾雏军12年有期徒刑,罚款680
多万元;其余8名被告获判无罪至两年刑期不等。
顾雏军刑事“串案”一审判决宣布后,顾雏军家属当庭表示一定会上诉。
庭审现场:顾雏军听判后情绪稳定
佛山中院将于今日一审宣判顾雏军案
记者昨日(29日)从相关渠道获悉,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今日上午9点半再次开庭,对顾雏军刑事“串案”作出一审判决。
“对于判决结果,我没有预测,一切都要等到佛山中院明天开庭才能知晓”,顾雏军的辩护律师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作了无罪辩护,但顾雏军最终是否获刑,以何罪名获刑,获刑多少年都要以法院判决为准,当事人将根据一审结果决定是否上诉”。
顾雏军刑事“串案”2006年11月、12月在佛山中院两次开庭,庭审时间近90个小时,与顾雏军同时被审的还有科龙和格林柯尔的8名前高管。根据佛山市检察院指控,顾雏军涉嫌四项罪名,分别为虚假注册资本罪、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其中职务侵占罪可获刑量最大。
顾雏军四宗罪"完整版本"解密
据本报了解,被告人顾雏军等8人因虚报注册资本、提供虚假财会报告、挪用资金和职务侵占一案,由佛山市公安局侦查和补充侦查终结,于2006年6月23日依法移送佛山市检察院起诉,佛山中级法院将就公诉机关提起的四宗罪进行开庭审理。
佛山市中级法院网最新案件排期开庭公告显示,顾雏军案将于2006年8月24日上午9∶30在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同案的还有姜宝军、张宏、刘义忠、张细汉、严友松、晏果茹、刘科7人。
广州智洋律师事务所戴辉勇律师表示,在顾雏军被指控的四项罪名中,后两项“挪用资金罪和职务侵占罪”相比前两项“虚报注册资本罪和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要重很多,最多可判无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