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视点:"拍案惊奇"现代版 活人被"公证"为死人
发布时间:2019-12-01
新华网成都12月19日电(记者刘大江)这堪称是“拍案惊奇”的现代版:四川省成都市律政公证处(原四川省公证处)出具的一份继承权公证书,竟然将至今仍健在的活人公证为死人,并让一个陌生女人以“妻子”名义继承了他的房产。
代表国家公信力的公证,居然成为造假工具,这不能不让人警醒和深思。目前,这份荒谬绝伦称得上“旷世奇闻”的公证书已被撤销。
荒唐公证 虚假“继承”
成都市金堂县农民杨世和,2006年9月初到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户口方面的相关证明时,意外得知自己早在7年前就被成都市律政公证处公证为“死亡”,他在1999年卖出的一套房产被“妻子严春英”继承,然而这个严春英只是他房子的买主而不是他妻子。
一桩匪夷所思的虚假继承权公证,就这样突然浮出水面。
在成都市律政公证处,记者翻阅了那份卷宗号为(99)蜀公证字第04668号的继承权公证书。公证书上明确写道:“被继承人杨世和于一九九六年七月在成都市死亡”“被继承人婚后无子女”“被继承人杨世和的上述遗产由妻子严春英一人继承”。
“这些全都是假的!”杨世和告诉记者,他先后结过两次婚,第一任妻子叫侯明芳,第二任妻子叫张淑芳;他有两个儿子。
杨世和对自己被公证“死亡”的事情一无所知,他看到那份宣布他“已经死亡”的公证书时,感到恐惧,于是到成都市律政公证处投诉。“晓得自己被国家机关宣布死亡后,我接连几天晚上都做噩梦,胸口被什么东西压得喘不过气来。”
接到投诉后,成都市律政公证处立即进行查证,发现这份公证的卷宗已经不翼而飞,而卷宗编号本上的原始记录也被人抠烂涂改,当年办理此公证的公证员、现成都市律政公证处副主任尹显伟也否认此事。杨世和盛怒之下,对尹显伟挥起了拳头。就在尹显伟被打后不久,神秘失踪的公证卷宗却突然找到了。成都市律政公证处主任李安科说,卷宗是尹显伟主动交出来的,是他自己密封的。
记者多次联系尹显伟,他以“公证处对此事有新闻发言人”为由,婉拒采访。李安科说尹显伟从10月25日请了病假,一直没来上班。
公证造假只为逃税 追究责任互相推诿
杨世和说,他只和严春英打过一次交道,1996年5月他以金牛区白果林小区的一套自有房产作为抵押,向金堂县白果农村合作基金会贷款4万元。后来做小生意失败无法按时还贷,合作基金会就在1999年7月1日,将抵押房产作价13万元卖给了严春英,当时双方还签了《买卖房屋合同》,卖房所得除还贷外,杨世和得余款6万多元。
既然是正当的房产交易,为何要煞费苦心搞假公证变成继承房产呢?
据成都市律政公证处负责人介绍,尹显伟对于办理虚假公证的目的一直保持沉默。但这桩公证的申请人严春英却向媒体透露了真实原因:当时购买二手房要缴税,找中介私下交易不用上税,是中介带她到公证处办理公证的,她给了尹显伟5000元钱作为报酬。
四川省司法厅公证工作处有关负责人认为,虚假公证产生的原因除了公证员没有认真履行审查责任外,另外就是申请人隐瞒事实真相并提供了虚假证明材料。
然而,严春英否认了是她向公证处提供了虚假证明材料。她说当时根本不知道公证材料的内容,公证员告诉她在哪里签字她就在哪里签字,她不知道公证材料中竟然把她公证成了杨世和的妻子,也不知道自己是“继承”了杨世和的房产,更不知道杨世和居然被公证成“死人”。
杨世和说,当时他只签了《买卖房屋合同》,根本不知道还发生了假公证的事情。知道自己被公证“死亡”后,他找尹显伟理论,尹显伟在其办公室里曾提出“私了”,答应把房产的一半公证给他作为补偿,条件是“不撤销公证”。但这个方案遭到严春英的拒绝。
杨世和准备与公证处对簿公堂,让自己“重返”人间。
审查审批形同虚设 偏轻处罚难治“乱证”
追溯这桩典型的假公证案,记者发现,虚假证明材料居然顺利地连闯审查、审批等数道关口。
记者在公证卷宗中查阅到,“四川省金堂县精工铸造厂”1999年7月20日出具《证明》:“我单位职工杨世和于一九九六年七月因车祸死亡,其妻是严春英。”但杨世和告诉记者,他一直没有固定工作,与“四川省金堂县精工铸造厂”没有任何关系。
成都市律政公证处主任李安科说,这些证明材料作为死亡和婚姻证明材料明显缺乏权威性。死亡证明应该由医院和公安部门出具,夫妻关系证明应该有结婚证书。
记者在公证卷宗中查阅到,这桩公证是由当时公证处主任签发的。
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胡光伟说,公证是一个从业人员具有较大权力、个人能够发挥较大作用的行业,在监督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公证员个人有意或无意的疏漏都将使失实文书甚至违法行为发生法律效力,在现实生活中产生严重后果。
四川大学法学院专门从事公证法律研究的王雪峰副教授认为,公证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职业化水平较低是公证质量不高的重要原因。
最近,有关部门对尹显伟作出了停职3个月、罚款2000元的处罚决定。对此,一位专家认为,这样的“处罚”简直可笑,如此低的违规违法成本,对于亟须规范整顿的公证行业,并不是一件好事。近年来违法公证的事在各地时有发生,这与处罚偏轻不能说没有关系。
活人被公证"死亡"10年 公信力遭置疑
一份堂堂正正的公证书,竟把一个大活人公证“死亡”,随后一个不知从何处冒出来的“妻子”继承了他的房产。发生在四川成都的这件咄咄怪事,暴露出公证行业的公信力流失,也引发起人们对公证行业诚信问题的关注。
公证“包二奶”协议除了荒唐还有什么?
日前,浙江东阳市公证处发生了一桩稀罕事!公证员郭天红告诉记者,那天他接待了一对要求公证的男女,男的约40来岁,本地人,已婚,女的大约20来岁,自称是江西人,他们来此目的是想办理一份协议公证。公证什么?公证“包二奶”协议!
公证处深陷"官商身份困局" 为何屡陷官司泥沼?
公证机构改革从2000年就已开始,但至今公证机构的身份依然游离于“官”与“商”之间的灰色地带;我国首部《公证法》从今年3月1日起颁布实施;之后公证机构却屡陷官司的泥沼。
专家呼吁:尽快明确公证机构定位
对于今年3月1日开始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有关专家在此间呼吁尽快出台相关文件,明确公证机构定位和公证人员身份,以消除法律实施过程中的不确定性。
4年制定近20个行业规范 我国公证制度不断完善
从2002年至今,中国公证协会制定了《公证行业自律公约》《公证员惩戒规则》《公证质量监督检查办法》《公证赔偿基金管理办法》等近20个行业规范,加强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对公证行业发展的制度化和规范化起到了重要的保障作用。
公证制度五项职能,“守护”社会公平
自我国公证制度确立以来,其独特的司法预防职能和法律先导等作用,已经在协调利益关系、维护社会公平、营造法治环境、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