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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称:查处科龙完全符合规定程序
发布时间:2019-12-01
新华网北京12月16日电 近日,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顾雏军,因涉嫌犯罪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庭审期间,通过其亲属公开散发“举报信”,称中国证监会对科龙电器实施调查不符合规定的立案程序。对此,中国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回应说,查处科龙电器完全符合规定程序。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证监会制定了具体的证券期货案件调查规则,对涉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的立案过程有明确规定。 其基本程序为:证券监管机构有关部门在日常监督检查、专项核查中,发现涉嫌违反证券期货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行为时,应当提出立案建议。证监会机关日常监管部门提出的立案建议,会商调查部门,报证监会负责人批准;证监会调查部门可直接提出立案建议,报证监会负责人批准;派出机构立案,由日常监管处室、稽查处室提出建议,派出机构负责人批准。 2004年9月和11月,中国证监会广东、安徽、江苏、湖北证监局对科龙电器及其部分关联公司进行了两次专项检查,发现科龙电器存在涉嫌虚增利润、披露不实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2005年1月,国家审计署将科龙电器2003年涉嫌虚增利润的情况转证监会处理。2005年2月,证监会日常监管部门根据以上情况提出立案建议,报经有关负责人批准立案,稽查部门随后展开调查,于2005年6月将有关人员涉嫌犯罪的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于2006年6月对科龙电器及顾雏军等人做出行政处罚。 这位负责人说,科龙电器一案的查处,是完全符合规定程序的,顾雏军举报信中涉及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的大量不实内容,证监会保留按法律程序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案件聚焦· 三项申请未获准 顾雏军昨起绝食(图) 昨天,坐着轮椅出庭的顾雏军向法庭提出三项紧急申请:第一,申请本案公开审理,给公众知情权,申请佛山中院允许不少于20家媒体旁听,同时申请法院换一个更大的审判庭;第二,申请法庭将本案的全部材料公开,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加以删减,加以利用;第三,申请将他写给有关部门的检举书作为证据,并予以公开。>>详细 刘从梦为“德勤逼科龙造假”提供佐证 “我知道针对2004年科龙的年报中5.1亿元的销售收入是否确认一事,德勤确实曾向科龙提供过A、B、C、D四种方案。”昨天上午,科龙电器前总裁刘从梦在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上海证券报记者专访时,为顾雏军的“德勤逼科龙造假说”提供了一条佐证。>>详细 11份司法鉴定报告直指顾雏军四宗罪 科龙电器原董事长顾雏军等9名被告人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一案,12日上午在广东省佛山市中级法院第二次开庭审理,公诉机关出示了新证据,主要包括11份司法鉴定报告。 此案于11月8日晚间休庭后,公诉机关委托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做了一次司法鉴定,共出具11份报告,目的是证明公诉机关指控顾雏军等9名被告的四项罪名成立。>>详细 科龙顾雏军案再次开庭 公诉方出示新证据(图) 新华网佛山12月12日电(记者吴俊)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长顾雏军等9名被告人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一案,12日上午再次在广东省佛山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公诉机关出示了新的证据。 >>详细 顾雏军等9人受审 顾雏军对被指控内容表示不服 新华网佛山11月7日电(记者吴俊)广东科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长顾雏军等9名被告人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一案,7日上午在广东省佛山市中级法院开庭审理。佛山市检察院方面派出5名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 据佛山市检察院指控,顾雏军在收购科龙电器的过程中,虚报注册资本;入主科龙后,又连续3年用假账来夸大科龙电器业绩,并将虚增利润编入当年的财务会计报告中;此外,顾雏军还挪用公司大笔资金,用于注册新公司和归还贷款。检察机关认为,顾雏军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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