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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人不能一气将书看完,所以书签就诞生了。一切相当自然。
最正统的书签多呈矩形,身材瘦削,面部有文字或图案。如今恐多为具有传统意识的老派人士所使用。但这是个传统正遭到遗忘的时代,所以现今最流行的书签是书自带的:折个书角。不过此举恐为唯美主义者所不齿:唯美主义者所企求的可能是让一本书分不出来有没有被他读过。如此看来,“悄悄地我走了,正如我悄悄地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的作者也定是此类人士了。
下面微观地谈谈书签的故事。
上世纪90年代,小女生们爱用一种卡通造型的夹子当书签,效果还不错,不过也有个毛病:往往在关键的时候找不到。
同样是在这个年代,书喜欢在前后两块封皮上多出一块细长条,要么作者简介要么作品简介偶尔用来打打广告什么的,或者索性让它就这样裸露着。这东西平时是折进去的,不会露出马脚。然而书看的次数多了,就会跳出来烦人。我父亲对此深恶痛绝,每本书他几乎都要将那两小块除掉。不过最近我发现此物可作书签用,但对厚些的书它就无能为力了。
下面介绍我的一位同学和书签的事。这家伙喜欢上厕所拎着本书,而常常忘记带手纸。为此他已欠下不少人情。有次手机响了,通完话顺手将手机往书里一塞,出来了。偏偏那天闹肚子,不一会儿又拎着那书往厕所赶,一打开,他所用过我所见过的最昂贵的书签就此告别了他。估计他也成了为丢失书签而消沉了半个月的第一人。
另外一次是这家伙在厕所里吸着烟,顺手将烟往书里一塞,留个烟头出气,出来了。因为这次不拉肚子了,所以那烟头在书里自由地燃着,楼下的看门老头差点就往电话上拨那三个号码了。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我所用过、见过、听过的“书签”计有:头发丝、书、直尺、橡皮擦、笔类、在书上撕角、背下某页上的最后两字、晾衣绳、脸盆边缘、洗衣架、筷子、牙签、纸巾、叉子、勺子、插头、粘鼠板(那家伙家里盛产老鼠与粘鼠板,自然手到擒来)、烟壳(不用说是个烟鬼)、断掉的吉他弦(我的一位哥们儿,吉他弹得极棒)、小学生写完的习字本(一位小学老师)……
由此可以看出,书签不仅可以让你轻松地弃书而去,从一种状态心无羁绊地过渡到另一种状态,更可以由此看出一个人的性别、年龄、职业、性格、爱好、精神状态……
我的一位朋友听了我的“书签说”,戏言以后倘若我当了老师,可以开一门“书签学”,融心理学、文学、刑事侦察学、哲学、社会学等等为一体。
倘若我真的作了老师,又倘若我真能开一门“书签学”,我的第一堂课的第一句话将是: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书签学。最后一堂课的最后一句话将是:认真地生活吧!因为伟大的日月都甘作我们生活的书签。
作者:莫乐哥
(发表于《重庆日报》2003年6月10日)